学校制度方案推荐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需要,为进一步严肃校纪以形成良好的校风,根据上级人事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参照学校原来的制度,为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作如下规定:
一、病假:
1、病假者应及时出具所指定公费医院的病假单,急诊在非指定公费医院就诊的病假以一天为限。
2、病假天数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国假除外)。
3、病假一天扣17元,并扣除当天的课时工资。行政、后勤不上课人员扣除课时工资的办法,如下:
①行政管理人员:平均课时工资×工作量系数÷30×实际天数;
②职工、工人编制人员:岗位工资基数×工作量系数÷30×实际天数。
4、有病假单但坚持上课,完成本人工作后休息者,以一天为限,第二天应休息或上班。半休减轻工作量者由校长酌情处理。
二、事假:
1、请事假必须经校长同意,自行安排好各项工作,未准假擅自离校作旷工处理。偶发事件可在上班之前通知校方,事后主动补办手续。
2、事假每天扣34元,另扣除课时工资,扣除课时工资的方法同病假相同。
3、一学期事假超过五天,第六天起扣除工资。(工资概念为:基础职务工资+津贴+10%+岗贴)
三、产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但必须通知校方,否则作事假处理。
四、旷工,未经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扣除师德考核分,二年内评优、考核、晋升职称一票否决。屡教不改,予以除名。旷工半天扣50元以此类推。
五、调休:
1、调休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自行安排课务、晚托、值日等各项工作后向校方提出申请,经领导准许后方可调休。先斩后奏作事假处理。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作旷工处理。
2、调休者每小时交代课单一节,上午、下午各交4节,持调休单调休者照章办理。
六、迟到。迟到15分钟内每次扣10元,超过15分钟作半天事假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校长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