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方案推荐
大事汇报制度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法规,使学校健康发展,全面完成签订的责任目标,现制定我校大事汇报制度,望各室及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1.教导处要按照上级设置课程及课时要求安排教学任务,如需变动,必须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正常教学时间如需变动,必须向学校及上级汇报。
3.教师请假有超过一天者,必须向上级汇报。
4.教师外出学习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方可外出。
5.学校、班级安全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6.学校组织大型活动,要提前上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班级学生集体外出,班主任要向学校写出书面报告,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果没有向学校报告,出现问题教师负全部责任。
8.总务负责学校建设,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排除或上报。
9.大型建设要经校委会讨论并上报。
10.学生的异常情况或重大偶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11.值班教师对值班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校长,严重者可直接拨打110予以协助,不得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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