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方案推荐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把学生培养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立“英才奖学金”,英才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二、英才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基本条件和上报资料。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当期毕业班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参加奖学金评选者在参评学期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有非常突出的表现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道德品质优良,遵守中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体为:①一等奖学金,学期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本班前1/10名次②二等奖学金学期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本班前1/8名次③三等奖学金学期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本班前1/6名次,注:学习成绩为本学期各课程考试和考查的平均成绩。考查课五级分换算值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劳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6、对在市级以上各类单项竞赛(含职业技能比赛,体、音、美比赛等)中获奖的学生,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破格参加评定。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①受学校校纪处分者②操行评定不合格者③考试科目或考查科目有一科不及格者。
(三)、 上报资料
1、由教务处盖章签字的各科成绩及班级名次。
2、由班主任和政教处签字的操行成绩及班级名次。
3、获奖证书
4、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社团工作、社会公益活动证明材料(注:所有材料及证书必须是参评学期的)。
三、评定时间和评定程序
(一)评定时间
英才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期末、下学期初发放。
(二)评定程序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将英才奖学金控制指标数分配到各班由班主任会同任课老师具体负责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并收集参评学生资料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政教、实习等部门对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相关校长批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并发放奖学金。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相关信息输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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