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方案推荐
考试是教学常规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考试有助于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了解学习效果;有助于教师核查教学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有助于领导了解教学情况,改善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有助于家长了解子女成绩,配合学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质量。考风直接关系着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考试对教学的强化、调节和促进等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命题
每次考试都由县以上教研室或校教研组、备课组统一命题。本校教师命题时,应紧扣课程标准和教材,试题内容全面,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也检查学生灵活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熔理解性、记忆性、技能性和创造性于一炉,科学地安排份量和难度,诱发学生的兴趣,启迪学生的智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命题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任务。
监考
整个考试过程一般打四道铃:预备铃(第一场考试为正式考试前15分钟,其它为正式考试前10分钟)、发卷铃(考前5分钟)、开考铃(正式考试)、结束铃。监考教师应在预备铃响后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发卷铃响后简要强调考试纪律,开始发卷;开考铃后,学生方可开始答题。监考教师应坚守岗位,不阅读书报,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收试卷按小号码在上大号码在下的顺序收整齐后及时交到考务办(未响结束铃不得收卷)。违纪现象由巡视员做好记载。
违纪处理:
1、发卷铃响后,监考教师未进入考场每次扣工资5元,开考铃响后未进考场每次扣工资10元,缺席扣工资30元。
2、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发现考生夹带、传纸条等舞弊现象每人次扣监考教师工资5元。
3、收试卷未按小号码在上的顺序每次扣工资1元,出现试卷颠倒每张扣工资1元,漏收试卷(如有缺号码的应在第一张试卷上注明)每张扣工资5元。
4、考试其他工作人员(含巡视人员)出现失误,参照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