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方案推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高扬和谐发展两面旗帜,做好美丽稳定两篇文章”的总体要求,以大开放来带动大发展,全力落实推进“四横一纵”的发展战略,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xx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文章-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于群众的生产生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浔阳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公立小学教育阶段的“一费制”收费政策。全区小学严格执行教辅资料推荐“三限”办法和贫困学生“两免一补”等规定,坚持“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办法,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和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各种摊派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和机制。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纠风、监察、教育部门牵头,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收费听证、收费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严禁部门平调、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学工作。四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和审计,对向学生乱收费及向学校搞摊派、搭车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五是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创建方案,切实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巩固和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
(二)继续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改革医院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二是继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使用或少使用中标品种,以及标外采购,不按合同办事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进一步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四是强化对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广告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继续加大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以预防警示、快速反应、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涉农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二是要规范“一事一议”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在督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同时,治理对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有事不议”、“先收后议”或超范围、超限额现象,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一事一议”议事内容、范围和程序,坚持“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事前预算、上线控制、群众监督”的原则,不准违背议事程序,不准扩大议事范围,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更不准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建房、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生产费用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要认真解决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问题。继续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今年纠风办将在适当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村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和农村报刊摊派等涉农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四是要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以及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行为等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事)件。
(四)认真治理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
一是要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纠风、财政、物价、教育、民政、人劳、组织等部门组成的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的范围和收费标准,规范办班、发证和收费行为。二是要明确治理重点。今年治理整顿的重点是行政机关所属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做到“三个取消、一个纠正”: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坚决予以取消;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坚决予以取消;违反工商管理登记和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取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对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办班情况应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对20xx年度以来,凡属“三个取消、一个纠正”范畴的,要认真收集办班次数、参加人数、批准单位、收费依据、费用收支, 有无发证、发什么证、发证依据等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于8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区纠风办,逾期不报的,一经查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责任。对于一些出于经济利益驱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单位和以培训、考试为名搭车乱收费,随意加重培训人员经济负担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